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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IV-C-60-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审批信息

芦山县IV-C-60-0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审批信息

信息时间: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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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调查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为技术路线,主要通过资料收集、历史影像核查、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快检等方式,进行项目地块土壤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现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以供后续管理参考。本项目地块调查总体结论为:

******街道先锋社区,迎宾大道与樊敏路交叉口东侧约50米位置,面积5430.39平方米,中心坐标东经102.92837°、北纬30.14163°。地块边界不规则,无明显的四至目标,大体上地块西侧紧邻民宿和金丝楠根雕艺术馆,北、东、南侧与现状农用地相接。根据该地块规划条件方案,后期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1)地块在2021年底之前一直为******居民复垦后临时用作菜园地。

    (2)周边相邻地块为************幼儿园、部分机关单位、芦山县汽车站、金丝楠水街及地表水水体玉溪河。

    (3)相邻地块和500米范围内在现状和在历史上均没有工业污染源;作为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试用期间,无规模化蓄禽养殖、无作坊类生产加工情形、无禁止性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形;周边作为城区有完善的污水管网系统,有健全的城市生活垃圾收储系统。

    (4)地块上农房拆迁期间,无建筑垃圾遗留,拆迁后被用于临时种植。无其他污染性活动。

    (5)快检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指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且与对照点无明显浓度水平差异。

调查结论:

******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居住用地开发,不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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