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以市发改审批【2024】137号批准建设, ******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本次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涉及新城区3条路,长度约2.6km,其中兴工东路道路红线20米,长度1km,长缨北路道路红线20米,长度0.6km,康乐路道路红线30米,长度1km。通过道路交叉口优化、公交站点优化、慢行交通环境优化、提升完善人行道功能、车行道扩容、规整停车位、完善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等措施进行微改造。;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新城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标段编号:E******06DHI4rpQm6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具体施工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次施工招标概算金额约******元(含预备费529854元);;
2******建设局。。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申请人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5)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09月20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09月25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西安市次支路微改造治理工程(第一批40条)(新城区)施工,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办公室 投诉电话:029-******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11号民乐园万达步行街1号楼10116号 | 地址: | 西安市新城区新园产业大厦9楼 |
联系人: | 李翠 | 联系人: | 曹珍 |
电话: | ****** | 电话: | ****** |
邮编: | 邮编: | ||
******银行: | ******银行: | ******有限公司西安咸宁路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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