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城区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本工程于2025年03月26日9:00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有限公司
建造师:周辉 注册证书编号:川************
技术负责人:雷敦双 编号:******
施工员:李超、文亚玲
质量员:马嘉辰
材料员:李洁
专职安全员:王碧
中标价:******.34元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3月31日
******有限公司
经评审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或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名单:
1******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承诺,未响应招标文件)。
2******有限公司(废标原因:缺少一名施工员资料,未响应招标文件)。
3******有限公司(废标原因:其中一名施工员非市政专业,未响应招标文件)。
4******有限公司(废标原因:缺少一名施工员资料,未响应招标文件)。
5******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未提供材料员的资料,未响应招标文件)。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周女士 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发改委:******
万安县住建局:******
******管理局
2025年03月27日